近日,根据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消息,针对淮阴区两家个体户随意排污、污染环境的行为,该院环境保护审判庭于13日发出环境保护临时禁令,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这也是全市首份“环保禁令”。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淮阴区棉花庄镇十里村从事家具生产的个体户程某以及加工楼盘模型的个体户张某,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没有采取环保措施,直接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污染了环境,引起周围邻居的不满。周边居民向清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制止其行为。市清浦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之规定,发布环境保护临时禁令,责令程某、张某立即停止生产经营。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环保临时禁令旨在及时制止当事人继续实施污染环境的行为,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加重。”清浦区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方卫东介绍,根据省高院相关要求,清浦区人民法院于今年2月28号成立了环境保护审判庭,专门审理全市九个县区涉及资源环境的刑事、民事、行政以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全市环境资源类一审案件26件,其中民事案件4件;刑事案件7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5件。